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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!事关辛集保障性住房

来源:辛集发布 编辑:周莉 时间:2021-08-02 10:33:27

       

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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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资格规范化管理,完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,市政府出台了《辛集市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方案》。


一、年度审核对象

      具备住房保障资格未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家庭参加年审。年审不合格以及未参加年审的保障家庭,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。


二、年度内容

      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、收入、家庭成员、车辆、土地、成立公司或参股公司出资及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等情况。


三、时间要求

       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受理起止日期: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0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


四、注意事项

       请住房保障申请人持身份证或配偶持身份证、结婚证到市府街辛房大厦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年审表,其他人不得代领。


       前来领表者请佩戴口罩,不戴口罩不予办理。联系电话:83298562


责任编辑::周莉